中山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航空航天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依照中山大学设备处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验室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使用和保管实验材料、危险化学品、仪器设备的重要场所。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的物质(如电池、气瓶)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可能因其泄漏或扩散等而引发火灾、爆炸等危害,有的可能会引起重大人身伤亡和对社会造成危害,构成突发事件。各实验室应秉持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绿色实验室的理念,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第二条 学院安全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学院安全员、实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各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院定期组织开展防止实验室突发事件的一系列预演活动,其所需的物、资、人员等由学院负责提供,所需经费纳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学院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检查各实验室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各实验室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对实验室安全设施和装备状态(包括通风系统、消防器材、化学品、实验废料、急救药品等)的检查与评估,保证监测质量,由学院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组织核查。
第五条 实验室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建立台账,定期检查、维护和补充,确保应急时能够正常使用:
(一)消防器材: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灭火毯等;
(二)急救用品:急救箱(含创可贴、纱布、碘伏、酒精、止血带、绷带、消毒棉片等);
(三)防护用品:绝缘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防毒面具、防滑鞋等;
第六条 对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中,严格遵守规定、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对因违规操作、管理失职、隐瞒不报、应急处置不当等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损失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联系方式:
(一)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0755-23260039。
(二)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0755-23261891(深圳校区)。
(三)深圳校区报警电话:
0755-23260110。
第二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立即停止相关机床设备运行,切断设备电源,防止设备继续运转造成二次伤害。
(二)若人员被设备卷入,严禁强行拉扯,应立即切断电源,尝试通过设备紧急操作装置(如反转按钮)缓慢脱离,若无法脱离,应立即联系专业维修人员或消防部门,采用专业工具破拆救援,避免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三)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检查,若为轻微划伤、擦伤,立即用急救箱中的碘伏、酒精消毒伤口,包扎处理;若出现骨折、出血不止、内脏损伤等严重情况,应保持受伤人员姿势稳定,避免随意移动,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由专人陪同等待救援,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等初步急救措施。
(四)保护事故现场,标记设备运行状态、受伤人员位置等关键信息,为后续调查提供依据。
第九条 火灾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立即发出火灾警报,通知现场所有人员紧急疏散,实验室管理员组织人员沿疏散通道有序撤离至实验室外安全区域,清点人数,确保无人员遗漏,将情况上报安全工作小组。
(二)疏散过程中,提醒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避免吸入有毒烟气;严禁乘坐电梯,必须走疏散楼梯。
(三)若火灾初期火势较小,现场处置人员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火灾类型选用合适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1、电气火灾、油类火灾: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水直接灭火;
2、锂电池燃烧:优先使用水系灭火器(如水雾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直接喷射锂电池(可能加速燃烧);若锂电池发生爆炸风险,应立即撤离至安全区域,等待消防部门专业处置。
(四)关闭实验室总电源、燃气阀门(若有),防止火势蔓延。
(五)若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应立即撤离至安全区域,拨打119消防电话,说明火灾发生地点、火灾类型(含锂电池燃烧情况)、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等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在实验室入口处引导消防车辆。
第十条 锂电池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若锂电池发生爆炸或出现鼓包、冒烟、剧烈发热等爆炸前兆,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远离危险源,严禁靠近观察或触碰。
(二)若发生电解液泄漏,疏散人员的同时,关闭充电区电源,避免电解液接触电源引发短路或火灾。
(三)电解液接触皮肤时,立即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接触部位至少15分钟,若出现红肿、疼痛、腐蚀等症状,立即送医治疗;电解液溅入眼睛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从眼角内侧向外侧冲洗至少15分钟,期间尽量转动眼球,冲洗后及时送医。
(四)泄漏的电解液用专用吸附材料(如沙土、吸附棉)覆盖吸收,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处理规定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倾倒,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一条 触电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塑料棒等绝缘物体将带电体与触电人员分离,严禁直接用手拉扯触电人员,防止施救人员触电。
(二)将触电人员转移至通风、干燥的安全区域,解开其衣领、腰带,保持呼吸道通畅,检查其意识、呼吸、心跳情况。
(三)若触电人员意识清醒,仅出现轻微头晕、乏力等症状,可让其平躺休息,密切观察,必要时送医检查;若触电人员意识丧失、呼吸或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胸外按压+人工呼吸),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持续施救至专业医护人员到达。
(四)检查触电原因,对破损的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标记,严禁再次使用,等待专业人员维修。
第十二条 化学品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立即疏散泄漏区域周边人员,设置警戒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泄漏处置人员佩戴好防护用品(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根据化学品类型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
1、油类(润滑油、切削液)泄漏:用吸附棉、沙土等吸附材料覆盖泄漏物,收集后放入专用容器,按照危险废物处理;
2、腐蚀性化学品(如某些清洗剂)泄漏:少量泄漏可用沙土吸附,大量泄漏需用对应的中和剂(酸性泄漏用弱碱性中和剂,碱性泄漏用弱酸性中和剂)进行中和处理后,再收集处置;
3、挥发性有毒化学品泄漏:立即打开实验室通风设备,保持通风良好,疏散人员至上风向区域,泄漏物收集后妥善处置。
(三)若人员接触泄漏化学品,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如皮肤接触用清水冲洗、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治疗。
(四)防止泄漏物流入下水道、排水沟等,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第十三条 烧伤烫伤类应急预案:
(一)实验过程中若出现烧伤情况,轻度烧伤时可用冷水冲洗15-30min,再用生理盐水擦拭,切勿刺破水泡,严重者需要立即送医院;
(二)实验过程中若出现烫伤情况,切勿用水冲洗,若皮肤未破,可在伤处烫伤药膏,万花油等。若伤处已破,可在伤处涂抹紫药水或0.1%高锰酸钾溶液。


